山东电视台疫情防控节目
❶ 疫情防控中,最让你感动的是哪一幕
寝情期间医生护士个个都不顾自己的安危奋战在一线让我最感动
❷ 为了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济南方面提出了哪五个建议
1月26日上午,济南召开疫情防控第31场新闻发布会。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牧介绍,根据市委指挥部部署要求,市工信局牵头研究制定了《企业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指导意见》,围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提出5个方面的具体意见。
1、首先,继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夯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登记、控距、通风、消杀、科学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减少会议、培训、联欢、企业年会等密集型活动。
2、精心组织好节日生产。鼓励企业节日期间不放假、放短假,坚持生产。指导钢铁、石化等连续性生产企业科学安排生产班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效增产提效;引导商贸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商品库存和储备,努力丰富节日市场供应;引导有条件的建筑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
3、倡导外地职工留济过节。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和职工意愿,协商制定外地职工错峰放假或弹性休假方案,引导外地职工留济过节,及时制定并落实援企稳岗和节日补贴消费的有关政策措施,让外地留济职工留得安心、留得放心、留得称心。
4、积极做好连续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引导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和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做好原材料、零配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等工作,为节后立即启动和恢复生产做好准备。
5、制定落实突发疫情应急预案。指导企业科学制定落实突发疫情应急预案,重点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人员返岗等问题。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对企业的生产要素保障、运行监测调度和协调服务,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和企业服务工作力度,确保人流、物流、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稳定。
❸ 山东不再统一限制剧院等场所接待比例,为何要这么做
山东不再统一限制剧院等场所接待比例,这说明想让低风险地区生活回归正常,不再让这些行业受到疫情的影响。同时也能够说明,疫情防控已经成为了常态化管理。
因为疫情的影响,很多行业在复工以后,相应的上座率、接待量,都有着严格的限定。也正是这样的限定,使得这些场所的收入,相比往常下降了很多。
我想这是一个好的消息,在今后的管控中,也会逐步的放开管理,使得很多地方都能够回归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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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报融媒记者 范舜尧《问政临沂》将于11月25日开播 新闻热线爆料拨打电话0539-2952258
seemyskyLv.8 超级版主
25131 2019-11-12 07:54:01 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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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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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临沂》
将于11月25日开播
栏目坚持问题导向,对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工作作风转变,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对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城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文明城市建设、民生事业等领域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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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沂新闻
❺ 关于抗击疫情的电视剧有哪些
1、《最美逆行者》中国首部抗疫题材电视系列剧,由陈数、王志飞、杨志刚、姜妍、萨日娜、李依晓、史可、徐娇、阚清子、成泰燊、牛骏峰、马天宇、韩雪、张铭恩、肖燕领衔主演的抗疫剧。
该剧根据2020年全民抗疫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改编,由《逆行》《别来,无恙》《婆媳战疫》《幸福社区》《一千公里》《了不起的兔子叔叔》《同舟》七个单元故事组成,讲述了发生在武汉抗疫一线的故事。
2、《在一起》,2020年张黎、韩晓军、姚晓峰等执导的抗疫剧,该剧以“抗疫”期间各行各业真实的人物、故事为基础,由《生命的拐点》《摆渡人》《同行》《救护者》《搜索24小时》《火神山》《方舱》《我叫大连》《口罩》《武汉人》这十个单元故事组成,讲述了平凡人的挺身而出参加全民武汉抗疫的故事。
(5)山东电视台疫情防控节目扩展阅读:
《最美逆行者》该剧的创作时间紧、任务重,从策划、筹备、拍摄到制作完成并与全国观众见面,前后历时不到半年,刷新了电视剧创作拍摄的一项纪录。剧组与疫情防控并肩,开足创作马力,把这一场刚刚发生且还在持续的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写进了故事,搬上了荧屏。
为了呈现疫情期间武汉医护人员的真实工作状态,制作团队还邀请了曾经奋战在武汉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作为医疗指导,全程跟进现场拍摄工作,真实还原医护人员的工作状态和心理压力。
❻ 疫情防控课是记录片吗
不是的,他是通过播放记录的片段来讲述疫情中的故事。
❼ 五一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情况发布会开始,都说了什么内容
五一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情况发布会开始主要的内容就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加,对于疫情大家千万不要松懈。
在4月29号下午的时候,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此次主要是为了介绍五一假期疫情防控的相关事情。根据介绍据说再上一周,全国的新增确诊病例竟然多达600万粒左右,其中40%的确诊病例竟然是来自于中国周边的邻国,而且很多个国家都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因此疫情防控是长期性的复杂性的,所以每个人千万不要松懈。现在主要的任务就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这两点的压力都非常的大,大家一定要把神经紧绷起来。关于这件事情,你要是有更好的想法,欢迎分享在评论下方。
❽ 山东“疫情防控法”生效!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90 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已于2020年2月1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020年2月1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实现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疫情防控工作应当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相互支援,凝聚各方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防控疫情的强大合力。
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省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严格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项要求;
(二)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并及时调整优化;
(三)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依法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四)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
(五)上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园区、开发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并组织实施;可以依法采取延迟开工、延迟开业、延迟开课,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实施交通管制、交通卫生检疫,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应急处置措施。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并保持清洁卫生。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社区(村)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区(村)下沉,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防控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警务室、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未集中隔离的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实施健康告知、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防护、健康指导等措施。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健康告知、人员往来情况摸排、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及时收集、登记、核实、报送相关信息。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调度,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下列疫情防控工作:
(一)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二)明确专门负责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
(三)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疫情排查,并对与其往来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本单位场所、设施实施消毒;
(四)督促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六)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七)在复工、复产、开学前制定疫情风险评估、交通运输、人员管控等方面的疫情防控预案;
(八)其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道路长途客运、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银行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通风、消毒、客流疏散等措施,确保公共交通工具和经营服务场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七、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学习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下列义务:
(一)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自发的聚会和自行组织的集体活动;
(二)服从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或者减少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四)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主动向单位或者社区(村)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五)了解疫情防护科学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配合有关单位依法采取其他防控措施。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规范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加强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单位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并按照规范建设传染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调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突出集中攻关、协同发力、临床实践,提高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水平,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和保健对策。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严格隔离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
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确诊患者集中到综合力量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加强医护力量统筹调配,集中优势医疗资源,确保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做到应收尽收。
十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密切跟踪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定期开展疫情动态分析和风险评估,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医疗机构应当完善诊疗方案,明确诊疗程序,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确诊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患者,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十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医疗保障、财政等部门应当保障医疗机构医疗救治费用,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照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对经定点医疗机构确定的疑似患者执行确诊患者医疗保障待遇。
十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物资储备和防疫设施建设,确保中央和省统一调运,重点保障疫情前线救治病人和其他一线医务人员对疫情防控物资的需要。
十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供应和使用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等提供便利。
公安机关应当为向疫情严重的地区运送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的车辆提供交通安全保障。
十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手套等防控物资以及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防控物资和居民日常生活供给。
十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重要物资的储备建设,在项目立项建设、用地、用能、设施配套、资金补贴、融资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对企业按照政府指令性计划生产而造成过剩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予以兜底采购收储。
十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加强安全防护,统筹安排工作调休,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的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坚守岗位未能休假人员,应当及时调休或者适当补偿。
十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等有关部门和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受赠财物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发放、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
二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采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政府财政贴息、降低运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等扶持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支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二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加大稳岗力度,稳定劳动关系,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
各级工会应当做好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工作,积极发挥企业工会作用,为困难职工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疏导。
共青团、妇联应当按照各自章程做好社会动员、救助、志愿服务等工作。
二十二、劳动者在延迟复工以及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鼓励各级机关推行政务网上办公,充分利用政务网络平台资源。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线上平台实行网上办理、证照快递等方式,在线办理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出入境证件等相关业务。
二十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健全信息沟通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开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教,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增强公众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网络宣传工作,对恶意造谣生事、传谣者,依法严肃查处。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推广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弘扬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无疆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坚定信心、全民抗击疫情的积极氛围。
二十五、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不服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隔离等措施,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二)阻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正常的诊疗和救治工作,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或者殴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故意隐瞒病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诈骗、聚众哄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交通设施、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六、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纠纷,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司法保障。
二十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疫情,或者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八、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依法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与所在单位、街道、社区(村)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施行。
❾ 山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栏电话:0531-88738367 88737580。
截止到2020年9月13日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9月13日0时至24时:山东无本地住院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63例,死亡7例,治愈出院756例。山东无新增境外输入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8例,累计治愈出院57例。
山东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正在隔离观察治疗的无症状感染者12例(均为境外输入),出院3例。目前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5071人,尚有204人正在接受医学隔离观察。
(9)山东电视台疫情防控节目扩展阅读
2020年5月30日以来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分类健康管理。
高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
梳理青岛市5月15日以来在医疗机构就诊记录和药店采购退热、止咳等药物销售记录,全面开展发热患者和肺炎病例追踪随访。
完善发热门诊“哨点”功能,细化流行病学史问询,详细了解是否有北京等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6月14日,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扎实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山东省疫情常态化防控,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提出明确要求。
❿ 目前,全国多地出现散发疫情,有哪些省市号召就地过年
2021年春节即将到来,目前全国多地出现散发疫情,截止1月5日,北京、上海、安徽、河南、山东等多地发出建议,春节非必要不返乡。多位专家均表示,这个春节疫情防控很关键!
多地发出建议:非必要不返乡
1月4日,安徽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致萧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向在外务工人员发出倡议,非必要,不返乡。
1月4日,福建厦门市人社局发出《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两封倡议书:鼓励弹性休假,倡导非必要不离厦,就地过节。
二、传染病防治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鉴于石家庄市和邢台市当前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前往河北省。
四、从河北省来鄂返鄂人员,请提前了解我省当地防控要求;来鄂返鄂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来鄂返鄂后,应主动配合我省相关防控措施。
五、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