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几个千古奇冤的案子平反了,可是那些制造冤案的人一个都没追责女神探乎格案聂树斌案背后那些人民卫士。

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里面暂时没有责任终生制的规定,而这类冤案造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所谓的破案率,基本上100%破案率的地方都是有水分的,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亘古不变。而还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在我国当前的体制中,官大一级压死人,你懂的。

Ⅱ 冤案追责为什么这么难

公务员的把申诉者看成对立面,而不是服务的对象。误会在所难免,但一个部门的误会就不简单了,一宗错案冤案给多少个家庭及个人带来痛苦(逼供,毒打,辱骂,歧视),真让人寒心、痛心。

Ⅲ 杜广纯案巨大社会影响的铁证冤案十几年不让媒体报道正常

杜广纯案上百诉讼程序即将全部走完:大家看完此贴就会明白想停止24年侵权、犯罪行为比登天还难!14年行政诉讼难讨户口,拖案害民比腐.败更可怕,全国媒体十多年不让报道此案很不正常,造成关门办案、案件程序反复空转、长期拖案的目的是想把受害人拖垮,结果把小问题拖成惊天动地大问题,拖成一个巨大腐败关系网……有记者向我透露案件早就被送上“高压电”,没人敢带一个字……

杜广纯案详细诉讼程序如下:
此案农民被冒名顶替上学并当上警.察24年至今,1995年秋许庆锋冒领了我的录取通知书上学并办理了我的身份证,派出所户籍警崔广.松是许亲戚,强行收缴我家户口本……具体情节安徽电视台、安徽日报、合肥电视台都报道过,篇幅太长这里不再重复,详情请搜索“杜广纯案”。2004年正式行政诉讼到安徽省长丰县法院,虽然被告们承认一部分事实,但是法院没有停止侵权犯罪行为、没有恢复我户籍身份证,于是我不服糊涂判决上诉到合肥中院,结果合肥中院的终审判决比一审还要糟糕十倍:不仅没有恢复我真实户口、身份和注销假杜广纯户籍,反而判决假杜广纯变成许庆锋,公开允许冒名顶替人有两个户口。于是来到合肥市检察院申请抗诉,最终没有立案(不久在合肥市检察院的刑事控告立案了,我向民行抗诉科索要不抗诉意见答复函,继续往上申诉……)、!2005年9月9日申诉到省检院:立案登记后3个月把已经盖了章的申诉状原件退回,2005年11月11日申诉到省人.大,一年不给我答复,咨询电话打了数百次……2006年底申诉到全国人.大,全国人大信.访办将案件数次交安徽省人大办理,但是省人大就是不动,全国人大信访办被迫2007年10月将案件报告专门委员会、又报告给委员长会议决定:将案件交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处理,2007年11月11日案件转到安徽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过省人大上层,省公检法、信访办等相关部门处理决定将案件交省政法委以非正常案件处理,因为案件正常申诉、抗诉程序被省检.察院、省人大堵死了。省政法委于是派合肥政法委和县政法委到我家调查情况,2008年11月11日省政法委告诉我案件转到省高级法院了,也就是转成正常案件了,5个月后我问省高级法院啥时候开庭,省法院说明天给你答复,到北京汇报工作去了。因为案件是中央受理交办,省里的审理终结报告要报给中央联席会议审查,如果问题严重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果然,2009年4月案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报告议题交最高检法重新办理,省法院审判情况书面报告被扣。大家可以想象有多么严重,涉及官员有多少?最高法、最高检察院调查处理3年将冒名顶替案刑事部分事实查清,审判情况报告经过人大决议通过,201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闭幕后十多家网络媒体对杜广纯案有特意报道……
2012年4月底以后最高法检用查清的冒名顶替案刑事案来推翻申诉到全国人.大的行政案终审判决,经过人代会决议通过,2013年4月底案件应该开庭平反……最高法院院长在2013年4月在媒体上声称要亲自参与审判一些案件应该可以说明案件平反条件成熟……
此次案件没能及时开庭平反可以说是权利干扰司法,案件完全符合启动条件,及时开庭判决停止侵权、犯罪后再去追究相关人员枉法裁判、刑事枉法追诉责任是妥当的,这是冤案平反基本规则,然而为了拖案得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案件出现了重大转折:把冒名顶替刑事案和申诉到全国人大的行政案搁置下来,继续追责枉法裁判、刑事枉法追诉案。
2015年7月底合肥市原检察院院长满铭安自缢……
2015年12月前后,追究枉法裁判人员案处理结束,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三个部门一把手20日内相继到安徽调研……(这应该是又一次想启动开庭审判暗示,结果被权利干扰再次作罢。可能是舍车保帅的原因。)

2016年4月21日习.总 和总理就信.访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避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把小矛盾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要认真处理好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这应该是一种程序暗示:把杜广纯案无休止的非正常信.访程序终结,让此案正式进入司法审判程序。)
2016年4月底冒名顶替刑事案由最高检进行审查起诉,2016年6月13日第70次委员长会议上就第二十一次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汇报……(这应该是一种程序暗示) 经过最高法2个月左右审理结束,判决书交纪委审理决定,2016年12月12日84次委员长会议上就二十五此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汇报……。
2016年12月后行政申诉案进入再审程序,六个月时间包括立案、审理,2017年6月审理程序中止(诉讼过程中涉及刑事案且与本案因果关联)。 2017年6月13日委员长会议上就二十八次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汇报,2017年6月底追究相关人员枉法裁判、刑事枉法追诉案由最高检审查起诉,8月18日委员长会议上就二十九次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汇报……
2017年10月追究枉法裁判刑事案审理结束,10月16日委员长会议上就有关议题进行汇报……审理书面报告交纪委决定……
2017年12月14日委员长会议就31次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汇报:决定将冒名顶替案刑事部分移送最高检审查起诉,不是前面已经起诉过了吗?这里应当是定罪与量刑分离,再审一遍……
2018年2月11日委员长会议就有关议题进行汇报:决定向最高法提起公诉量刑。

2018年4月17日委员长会议就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汇报:将刑事枉法追诉案、民行枉法裁判案交最高检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6月11日委员长会议就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汇报:决定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量刑。
2018年8月17日委员长会议就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汇报:决定将中止诉讼的行政申诉案恢复诉讼程序,将相关处分、量刑事实写进行政判决……
2018年10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就第六次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汇报,是对行政案审判书面报告进行审查……
杜广纯案最后一个审判程序就是合并或并案审判,冒名顶替案定罪与量刑两个审判程序与枉法裁判案定罪与量刑两个审判程序合并审判,应该重新组成一个大合议庭,法律有规定凡是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审判的人不得参与其他程序的审判。案件应当在两个月内审理结束报人大常委会审查……行政案应当在刑事案判决后开庭审判……

Ⅳ 宋小女含泪想追责,冤案制造者该不该判刑

我认为是非常应该的,尤其是利用手中职权去制造冤案的人,怎么可以这样轻易的去毁掉别人的人生,必须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付出更大的代价。

虽然像张玉环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国家的赔偿金,但是这个赔偿并不能让张玉环一家人对这件事情释怀,这件事对于张玉环及其家人的伤害已经无法弥补,冤案制造者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或许对张玉环及其家人来说是目前最好的结果了。

Ⅳ 张玉环的冤案,追责起来难度大吗

近日,张玉环近况频频上热搜。由于当年的冤假错案,让张玉环有了27年的牢狱之灾,让他从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变成了中年大叔。现在各个部门的追责仍在继续当中,那么这次的追责究竟有多困难呢?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人的一生没有几个27年,张玉环是在监狱里度过了他最宝贵的27年,把他从一个精神焕发的小伙子变成了中年大叔,不论是追究谁的责任,这一切都是回不来的。追究到当事人的责任,只是为了寻求自己一点心里安慰罢了。

所以送的来说,张玉环这个案件的追责是非常困难的,因为27年的时间非常长,而且在那个时候,司法机关的办案并不公开,所以这件事情是非常难的。

Ⅵ 念斌冤案 冤案制造者被追责了吗

还没有。
念斌案的一个特点,也是进步点在于其是个“无真凶”的冤案。以往的冤案如佘祥林案、赵作海案都是真凶出来了,大家知道判错了,所以追责冤案制造者没有任何问题。但念斌案没有找到真凶,甚至不能排除念斌就是真凶,念斌的冤不在于他是不是凶手,而在于他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利,是程序不合法导致了案件的程序错误,最终导致案件被判无罪。
这个案件的进步意义在于,实体事实并未查清,只因司法机关程序违法而判无罪,表明我国司法机关对程序正义的重视程度大幅度提高。
但是从伸冤的角度来说,毕竟真凶尚未落网,事实尚未查清,很难说念斌就是冤枉的,以此来追究当年办案人的责任也似有不妥。当然,从法律角度来说,哪怕念斌就是真凶,程序违法的办案人也应当被追责。但实践中我国司法界毕竟还无法完全摒弃实体优先的理念,所以在实体上证实念斌确实无罪之前,仅因程序违法就追究办案人责任可能性不大。

Ⅶ 十八年前的冤案 办案人员怎么处理的

首先,要依审判监督程序,法院重新审判,如果确有错误,法院会依法改判,并给当事人国家赔偿。其次,会对当年的办案负责人追责,对无过错的部分检讨,对有过错的部分进行行政处罚。最后,对违法的办案人员还要追求刑事责任。

Ⅷ 冤案昭雪后办案人员能受到法律制裁吗

这个可不好说,案子出错不一定都是办案人员主观过错造成的,也可能客观原因造成的,如证据,客观事实认识等都有可能造成错案,所以案件错误,办案人员不一定会被追责。

Ⅸ 广东卫视重案六组放完了还放吗

你好朋友,应该还会重放的,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许明年。不过你可以在网上看,不用看电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