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收视率
㈠ 中国式的OTT应该怎么做
OTT在中国似乎已成一个没法定义也不需要定义的名词。借用当年NGB的一个段子:NGB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似乎套到国内的OTT上,如今也基本就是这么回事。概念混乱! 经过这段时间的整理,其实中国的OTT其实还是可以有一个很好的表述的——“一云多屏”,只是与国外的路径不一样,不能按照词面本身的意思“过顶传球”来理解。在国外,没有跨过运营商的都不叫OTT,但是,在国内这个目前还不健全的影视节目大众消费市场及不完整的互联网用户消费环境里,如果“过了运营商的顶”,这球多半估计传过去就回不来了。 OTT在中国的发展基础是人们日益丰富的视频播放消费电子产品与传统电视机之间的矛盾。在互联网影视的推动下,随着互联网消费电子产品的普及,随时随地的碎片化观影体验得到了极大满足,影视娱乐内容极大繁荣和丰富的同时,电视机的开机率却在直线下降。因此,如何满足观众多屏的需要成为背靠传统电视面向新媒体的从业者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而答案其实也很简单,技术解决方案就是“云”,而代价则是烧钱砸带宽。互联网的视频网站们已经给广电新媒体业界做了很好的技术实现范例,但是在盈利方面他们却不是一个很好的榜样。 OTT怎么做? 屁股决定脑袋,目前的互联网视频服务商的盈利模式是后向收费的精准广告,通过对播放节目的类型和收集的用户信息及行为的分析,将广告运营做得更加精细化,目标就是抢夺传统电视广告的市场份额。而背靠传统电视面向新媒体的台属机构/公司如此革自己的命貌似就有些不那么理直气壮了,可能还得坚持前向收费之路才能与传统业务形成相对差异化经营。 开放环境是没法形成正向收入的,中国式的OTT应当是技术创新模式下面向专网的云服务,并且发展路径首先需要捆绑运营商而不是跨过运营商。 对于网络运营商来说,直播是不挣钱的,但必须要做。因为没有直播的点播如无根之草,很难形成长期稳定的收入。而纯靠互联网来做直播,现有的网络条件下收视质量又是不可能保证的。因此,IPTV+OTT 或者 DVB+OTT 就成了中国式OTT初期的典型模式。 传言里都在说运营商要被管道化,实际是运营商已经平台化。从单一自主经营话音通讯业务,到多元联合经营各种信息业务,与其说是运营商为信息娱乐服务商提供了良好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通道,还不如说是运营商为信息娱乐服务商们提供了一个完善的交易平台。 同时,OTT服务商需要通过互联网作为信息服务渠道,把手机作为节目导视的入口,而节目的播放则跨移动和固网两个网络进行适配,小屏小码流,大屏高码流。多屏多网联动,突破网络运营商的服务限制,塑造自己的服务品牌。
㈡ OTT业务的概念
OTT 是“Over The Top”的缩写,在通信行业是非常流行的一个词汇,这个词汇来源于篮球等体育运动,是“过顶传球”的意思,指的是篮球运动员(player)在他们头之上来回传送而达到目的地。即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及数据服务业务,强调服务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 OTT是指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及数据服务业务。在全球,各国运营商都已将Skype这样的OTT公司视为头号敌人,因为Skype公司从电信运营商出以很便宜的价格租赁带宽,然后用网络电话包月套餐盈利,却对电信运营商的语音和视频业务形成了巨大冲击。
这使得全球很多运营商都去政府状告Skype公司之类的OTT业务,要求封杀,认为“如果知道OTT业务是用来抢走电信运营商的业务,那么谁也没有义务提供弹药给自己的敌人”。 据Arthur D.Little统计,国际通话分钟数的25%是由Skype完成的。而另一家市场研究公司Ovum预测,受OTT影响,全球运营商语音收入(包括固定和移动)将从2012年到2020年将以年复合增长率-2.4%下降,从2012年的9704亿美元下降至2020年的7996亿美元。
有机构测算过,Skype等OTT话音类应用对移动运营商语音收入的影响是每年几百亿美元,也就是说,Skype公司每年收入几十亿美元,但造成电信运营商的损失却是十倍以上。所以,OTT业务对电信运营商的未来是有巨大影响的。 在中国,原国家信产部早已将Skype的网络电话业务封杀了,但眼下,三大运营商碰到了一个更强大的OTT业务对手,而且这个对手不再是国外企业。
双方在两会期间就激烈交锋,撇开双方互相抬捧对方的一些客套之辞,中国移动董事长奚国华就表示, “OTT业务对运营商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他也坦言,“目前的通信网依然是传统运营商的优势,反过来看,互联网的很多业务都依托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上开展,这就是互联网企业的短板。”
但腾讯CEO马化腾则直指核心要害,两会期间,他说,信息高速公路应该理解为像公路、铁路、机场电网这样的基础设施。因此他呼吁,互联网的基础建设尤其是宽带应该由国家来承建。而不要把这些交给运营商移动、电信、联通来参与。这些运营商肯定要算一个账,设备贵、电力也贵、带宽也贵、光纤铺设也贵,他们会把这些成本都叠加在老百姓身上,所以造成我们公众的工资水平比别人低,但上网的资费还要比其他地方贵几倍、十几倍。
马化腾的意思无疑有两点,一是希望借公众对中国网速贵的不满来博得公众对电信运营商垄断而无作为的印象;二是他建议电信基础设施应由国家来建,而不是运营商。
不过,这些话让三大电信运营商很多人认为不可思议,因为几十年来的实际情况就是:电信基础设施可以由国家来建,但国家也肯定有具体承担的主体来建,最终也还是交给电信运营商来建,也不可能交给社会企业来建。 有关三大运营商与腾讯开始关于OTT的谈判不绝于耳,主要内容是如何监管OTT业务,以及如何向OTT业务收费。最新的消息称,两大阵营已交流了意见,博弈已经开始。
之前,春节的拜年短信的数字格外引人关注,当工信部宣布春节期间,移动短彩信业务量再创新高时,电信运营商很多人都长叹了口气。
因为之前工信部发布的另一个统计数据是令人非常不乐观的,2012年全国移动短信发送量达8973.1亿条,同比增长仅2.1%,增幅为4年来最低。而按照我国手机用户增长11%来计算,事实上,人均短信发送量下滑了9%左右。
之所以业内如此关心春节拜年短信,是因为人们在继续观察两大阵营的较量,即OTT业务是否会继续蚕食短信,以及蚕食的量有多大。 此前,新浪科技已报道,在看明白了微信等OTT业务将“革掉自己的命”后,三大运营商终于开始醒悟过来,开始向微信等OTT业务讨个说法,直指OTT企业对传统电信运营商的挤压非常明显,并以网络电话来形容OTT业务利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开通免费语音和视频服务,造成短信、彩信、视频等业务的大量流失。很显然,两大阵营已到了摊牌的地步。
从国外来看,电信运营商对待OTT业务主要有三种态度。
一种是封杀OTT应用。就比如韩国通信委员会批准了韩国移动运营商们的相关请求,从此以后,韩国移动运营商们将可以向OTT语音服务提供商收取费用,也可以“掐断”OTT语音流,不向OTT语音服务提供商开放网络。
一种是与OTT合作。和记3在2006年为用户免费提供Skype服务接口,2007年和记3和Skype合作开发了Skype电话,随后又合作推出了升级服务。
还有一种是推出自有品牌的OTT业务与OTT服务商争夺用户。如西班牙运营商Telefonica在iPhone和Android平台上推出TuMe服务,允许用户发送免费的话音、文本服务、照片、视频以及免费将自己的位置发送给朋友。法国运营商Orange也推出了名为Libon的OTT业务,与Skype和Google Talk类似。
而在中国,三大运营商对微信业务如何收费还不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三大运营商不会再只向腾讯收取少许的带宽租赁费或者类似于5元/每月的不限流量包月费。
据一家电信运营商内部人士透露,目前的设想最起码包括:一是必须按用户收费,而不能再笼统地收取带宽租赁费;二、不再提供不限流量包月费。
另一个可借鉴的就是,不向低套餐的用户提供OTT业务。如Vodafone英国规定每月资费套餐在40英镑以下的用户不允许使用VoIP,若想使用须每月缴纳15英镑,从而有效阻止了低端客户对VoIP的使用。 摘自新浪科技 康钊
㈢ OTT 未来发展前景怎样
OTT 是"Over The Top"的缩写,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这种应用和目前运营商所提供的通信业务不同,它仅利用运营商的网络,而服务由运营商之外的第三方提供。目前,典型的OTT业务有互联网电视业务,苹果应用商店等。
这个词汇来源于篮球等体育运动,是"过顶传球"之意,指的是篮球运动员(player)在他们头之上来回传送而达到目的地。
互联网企业利用电信运营商的宽带网络发展自己的业务,如国外的谷歌、苹果、Skype、Netflix、国内的QQ等。Netflix网络视频以及各种移动应用商店里的应用都是OTT。不少OTT服务商直接面向用户提供服务和计费,使运营商沦为单纯的"传输管道",根本无法触及管道中传输的巨大价值。
㈣ OTT需要电视盒子吗
OTT 是“Over The Top”的缩写,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
电视盒子作为载体,充当十分重要的过渡角色,即普通电视过渡到智能电视,所以电视盒子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必要存在的。
㈤ OTT是什么
OTT是Over The Top的缩写,来源于篮球等体育运动,是“过顶传球”之意,指的是篮球运动员(player)在他们头之上来回传送而达到目的地。现在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这种服务由运营商之外的第三方提供,不少服务商直接面向用户提供服务和计费,使运营商沦为单纯的“传输管道”。
建设优势
OTT传输的基础网络是IP网络,在具有基础设施的网络里开展OTT业务没有太多的限制,通过广电的有线网开展OTT服务不需要建专网,节省了网络建设费用。同时OTT对内容的质量要求并不高,不需要保证那么高的质量,内容的生产制作成本降低,这为传输内容的极大丰富提供了可能,而丰富的内容正是吸引观众的基础。
另外,广电运营商有良好的市场基础,据广电总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国内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达49.43%,用户首次突破2亿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突破1亿户,达到11489万户。在双向网改方面,首批三网融合的试点城市网络改造已经全面完成,第二批三网融合的试点城市也已大部分完成网络改造。
其中浙江省整体转换率达到97.1%,大中城市有线网络双向化改造率达到98.5%,其他城市达到90.8%。随着三网融合的发展,双向网络数字电视用户将不断增加,而双向网络数字电视用户正是OTT的优质目标用户群,这些用户的增加为开展OTT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与IPTV的分别
IPTV通过宽带网络传输影像与声音,过去IPTV经营者需要自设网络发送电视的声画数据,也要为收视一方提供机顶盒以作解码之用。
相对于IPTV,经营OTT的门槛较低,甚至有个别应用程序设有截取视频直播的功能,任何人都可以设立属于自己的频道;而收看OTT电视的方法也相对简单,只要有连线任何运营商宽带上网的环境,在电脑、手机、平板、智能电视等设备安装对应的应用程序即可收看。
过去,收看IPTV只能于固定时间单向从电视台接收声音和画面,随后拥有了宛如DVD那样的时移和回看功能;相反OTT的交互性较强,用户可随选视频,于任何时间自由点播喜欢收看的节目,中途更可随时暂停、向后回放或向前搜画,不受制于节目表的播放时间。实际上,现在的IPTV就相当于定向IP的OTT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OTT
㈥ OTT企业是什么
1、OTT解释:
OTT 是“Over The Top”的缩写,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这种应用和目前运营商所提供的通信业务不同,它仅利用运营商的网络,而服务由运营商之外的第三方提供。目前,典型的OTT业务有互联网电视业务,苹果应用商店等。
这个词汇来源于篮球等体育运动,是“过顶传球”之意,指的是篮球运动员(player)在他们头之上来回传送而达到目的地。
互联网企业利用电信运营商的宽带网络发展自己的业务,如国外的谷歌、苹果、Skype、Netflix、国内的QQ等。Netflix网络视频以及各种移
动应用商店里的应用都是OTT。不少OTT服务商直接面向用户提供服务和计费,使运营商沦为单纯的“传输管道”,根本无法触及管道中传输的巨大价值。
2、应用
应用商店是典型OTT应用,苹果开通AppStore后,Google开通了Google
Play、诺基亚、微软等以及一些运营商均开通了自己的应用商店,应用商店得到迅速普及,是移动互联网最重要的发展趋势。应用商店最大的特点是开放性,一
些原来由基础运营商、增值运营商提供的业务现在开始在应用商店提供,对原有的电信行业商业模式形成了重大影响,也对行业监管带来了挑战和竞争。
转屏功能是OTT的重要功能之一,目前的转屏技术包括DLNA、AirPlay、Miracast和一些私有转屏协议,转屏功能在家庭娱乐、商务办公等领
域有着及其广泛的应用前景。DLNA全称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索尼、英特尔、微软、谷歌等发起成立,旨在解决智能设备的互联互通,使数字媒体文档可以随意地在不同设备间传输、共享。AirPlay
是由苹果公司开发的无线共享协议,通过AirPlay技术可以方便地在不同的iOS设备间无线传输文档。Miracast是由Wi-FiAlliance
发起的无线传输协议,Miracast用户可以尽情在大屏电视上浏览智能手机拍下的照片,通过会议室投影仪实时共享笔记本屏幕,或者在平板电脑上收看家庭
网络电视机顶盒的直播节目。
许多公司都在进行OTT转屏功能的研发,良好的转屏体验不仅需要硬件的支持,同时需要手机端、OTT和智能电视端的应用软件支持,ShowKey
是转屏器行业的建立者及第一品牌。ShowKey
像一把神奇开启智能电视功能的钥匙,插到任何一台拥有HDMI接口的电视机或投影仪等大屏幕终端上,3步简单直连,把家里的普通高清电视机轻松变成高清智
能电视;也像一把开启屏幕的万能钥匙,可以把手机(无论安卓系统还是苹果IOS系统)上的视频、照片、音乐播放的屏幕通过WIFI或者AP模式转屏到电视
屏幕上,在转屏的同时,手机正常接听电话、发送短信及娱乐功能都不受影响。使用上也可以通过遥控器或MINI
USB鼠标遥控,使你在家看电视充分享受“无限控”。ShowKey同时也拥有“丰富内涵”,影视内容资源网络开放抓取,内容丰富,更新最快,与时下网络
或影院咨询基本同步。
OTT同时也是国际互联网运营商对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业务的“昵称”,其本质是利用统一的内容管理与分发平台,通过开放的互联网,向智能机顶盒提供高清的视
频、游戏和应用,是全球性的“云电视”技术系统架构,例如将通过互联网传输的视频节目传输到TV上,终端可以是电视机、电脑、机顶盒、PAD、智能手机等
等。
OTT典型产品举例: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可以通过一个名为WiPlug产品推到电视机上显示出来。这种情况下,用户即可自己通过手机来控制自己电视机屏幕上
播放的内容了。据统计,国内电视机的开机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态势,但是在电脑上和pad上看视频的体验不如靠在沙发上看电视舒服。因此,WiPlug就是
应市场需求而出现的一款产品,并且同类产品会在近段时间内出现爆发性增长。
㈦ OTT行业里有哪些比较好的变现模式
OTT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大屏广告将迎来井喷发展
OTT行业基本概况
OTT(Over The Top)是一种通过公共互联网面向电视机传输的由广播电视机构提供视频内容的可管可控服务,其接收终端为智能电视(Smart
TV)或者OTT盒子。近年来OTT大屏产业在智能电视、OTT盒子等终端硬件厂商以及视频服务平台等OTT内容方推动下,吸引人们重回客厅观看电视,用户开机和使用时间回升,在线视频直线增长,广告公司、营销公司、应用服务机构等纷纷加入,围绕OTT大屏形成了完整的生态体系。对于OTT来说,产业发展、行业推广、应用基础、安全管理等重要环节的宏观政策环境已经基本形成。
高速宽带覆盖率提升为OTT终端的普及奠定基础
我国宽带接入用户规模不断增长,其中光纤用户规模增长尤为迅速。截至2018年5月,光纤入户达3.2亿户,占固定宽带用户数的86.2%。50Mbps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宽带用户数达2.94亿户,占总用户数量的79%。高速宽带覆盖率的提升,为OTT终端获取更多服务创造了基础网络条件。截至2017年底,使用电视上网的比例达28.2%,同比增长3.2%。
2012-2017年中国宽带接入用户及光纤接入占比统计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随着大屏广告市场井喷期的到来,开机广告资源终将饱和。广告主当前考量重点已经从是否在OTT平台投放广告转而思考如何更加多样化、定制化的在大屏广告市场进行更加精准的规模化投放。同时,OTT广告标准亟待建立,广告效果评价体系需要统一,广告数据监测覆盖面更加广泛,大屏广告价值得到全面提升。